葛木春(葛沐春),1886年出生于陶器世家,父辈遵循“读书乃修身之本”的古训,自幼让其读书入学。他刻苦好学,后考入无锡“省立江苏第三师范学堂”学习。作为师范毕业生, 1903年毕业后立即立足教育,为响应辛亥革命后实业与教育救国的号召,在宜兴丁山白宕创办了丁蜀镇第一所洋学堂“新民小学”(现丁山小学前身),以教育为己任,培养了大批“幼苗”茁壮成长,令当地人民难以忘怀。1950年任宜兴丁蜀私立中学校董会理事长,积极推行新文化教育及白话文教育,很好地推动了丁蜀地区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。
在发展教育的同时,葛木春也不忘发展实业。1927年,葛木春将学校职务转移,开始一心继承陶艺祖业从事陶业。他悉心研制具有民族特色的陶器,对工艺精益求精,先后聘请著名的艺手在造型艺术和釉料上创出新路,其中以氧化钴配制的蓝色釉料,尤为出色,很早就与德国人有着生意往来。葛氏陶艺作品中,代表作有螭龙长方紫砂花盆、兰花型紫砂盆、鈞釉长方盆、腰圆形鈞釉盆等,当时上海吴淞路三角小菜场屋顶的“松风园”、“盆景园”所用花盆、水盆等多数为葛木春承制,葛木春也和潘汉年、黄金荣、吴蕴初皆保持着良好的朋友关系。1930年,葛木春邀请文学界众多青年诗人作家到陶都进行创作。
而作为社会人士,葛木春亦有突出事迹。他30年代时任宜兴陶瓷行会监事长,制定了当时的价格标准;任宜兴县人民代表,丁蜀区工商联主任。